师德工作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建设,提高师德水平,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根据九台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工作,特制定师德考核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高学
副组长:王爱平蔡欣娟刘晓娟
组员:张万江尹方春腾飞王世娟王微微房小晶
师德考评领导组领导全校师德考核工作,师德考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师德考核工作。
二、考核时间
7月末和12月末
三、考核办法
(一)、组织学习
考核前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教职工职业道德评价标准,明确考核目的、方法和要求,做到程序合理,操作规范。
(二)、问卷调查
学校考核领导组制定问卷调查表,由任课教师分发给任课班级的学生并且学生还要带一份回家同监护人共同逐一评定,然后上交学校,最后算出学生以及家长评分的均分乘以均10%作为学生问卷调查分。
(三)、教职工自评分
教职工个人对照教职工职业道德评价标准进行自评。
(四)、教职工互评分
全体教职工根据教职工职业道德评价标准进行互相平分,算出平均分后乘以40%作为教职工互评分。
(五)、考核工作组评分
工作组在各人自评分、算出学生问卷调查分的基础上,依据学校对每位教师整理的资料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分,最后给每位教师的分数的平均分乘以40%,作为考核工作组评分。
(八)、计算总分
将考核工作组评分,加上教师互评得分、再加上学生问卷调查分以及家长问卷分数作为教师师德考核成绩。
(九)、直接定格
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1、 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2、 受行政告诫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3、 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
4、 向学生、家长推销书籍。刊物。商品和保险等谋取私利的。
5、 在刊物、网站上公开诋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发表无事实依据,破坏和谐安宁言论的。
6、 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宣传、从事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7、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8、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
9、 擅自组织和参与有偿家教、违规补课,屡教不改的。
10、工作敷衍塞责,无故旷课,上课不备课,完不成教学任务,教育教学成绩低下的。
11、参与不健康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四、奖惩制度
(一)、师德考核优秀者的名单张榜公布,予以精神奖励。
(二)、师德考核成绩作为年度考核优秀和评选先进个人的先决条件。
(三)、职称评定时,同等条件下,师德考核优秀者优先。
(四)、师德考核为不合格的,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年度内不得参加综合类的评选表彰。
(五)、师德考核结果是竞争上岗很重要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