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责任制
为了加强校园内部的消防安全,保障生命和学校的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 实行“以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认真执行有关消防意识。
二、 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机构,管理实行多级分工责任制,由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实施。
三、 具体工作实施
1、 宣传相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
2、 制定相应的防火责任制,督促师生员工共同遵守。
3、 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整改火险隐患,解决不了的隐患,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由专人把守)并通知有关部门定时解决。
4、 消防器材由专人管理,发现损失,过期或泄漏。应及时更换维护,确保应急使用。
四、 校内人员应自觉接受消防管理,遵守如下防火事项:
1、 遵守电气安全使用规定,加强用电器具,线路的检查,确保防范措施,杜绝隐患的发生。
2、 遵守明火使用必须有人看管的原则,确保人走灭火
3、 不得在宿舍周围,走廊,办公室对方易燃物品(如汽油、酒精等物品)。
4、 宿舍,教师,办公室的门窗必保通畅,以利于人员的紧急疏散。
5、 学校必须和有关部位责任人做好沟通,明确责任,做到共同消防。
6、 师生要学会消防器材的使用,掌握简易的灭火办法。
7、 发现火情应以各种形式通知全校师生,并拨打火警电话报警。